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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16

    朝天阙

     
    待重头,收拾旧河山。
     
     
    April 04

    我为什么许久不更新

    古人云:
     
    留白之处皆生妙境。
     
     
    November 27

    过期图片 I

     
    当我在英国百无聊赖,更新机能相对亢奋的时候,曾经一度拍了无数照片,如同蜜蜂采蜜一般地每天拍,晚上又如同排泄之后冲马桶一般倾入移动硬盘。当时心潮澎湃地想,什么时候能放什么上SP上,能配点什么狗屁话。后来搬家,电脑几乎废置。后来回国,新家里干嘛都不习惯,今天强迫下自己,底朝天地把这些图片掏出来,犹如清水里扎跟棍子搅,什么沉淀都搅上来了。虚度啊,虚度。
     
    照片不少,分若干次贴完。目的如下:
    1. 归档
    2. 别说我不更新
    3. 别tmd再说我更新高深看不懂。
     
     
    拍照片我喜欢构图上大面积留白,用来方便以后有必要配点字什么的。但同时最深恶痛绝的就是看到什么什么人拍个什么什么照片,一定得在某出放上个photo by 什么什么。光不说英文表达上有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好好的构图也被破坏掉了。我一直想,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忙不迭地要把大名放在显著位置?大概青菜萝卜吧,我就是不太喜欢青菜。除非为了救个构图平衡,我不喜欢加字;或者除非我就是想让人去看字,图就做个边框作用。
     
    这个图本来就是要当个花边的,但我还是不舍得放字上去。
     
     
    英文里‘send somebody to Coventry’的意思就是把某人逐出社交圈。不知道的人会以为因为这里很无聊才这么说,其实是因为这里曾经有个巨大的教堂里面有很多修道的。
     
    后来二战那教堂被炸平了。那天拍到这位小朋友,坐在那教堂废墟里。边上的狐朋狗友吸着大麻。
     
    过了三天我回国了,拍拍屁股,八年的灰尘一点都不厚重。
     
     
    这是挺难得的一张,小松鼠正好跳上墓碑,正好我焦距拉到最远,正好它扭过来看我,正好我按下快门,正好我的手稳稳的没抖。就这么一秒内的事件,拍下来了。之后这张照片让我得意洋洋了一周。
     
    在英国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认识了一位小朋友,对于人生和情感具有玫瑰色的理想主义情怀,相当喜欢浪漫的爱情小电影,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至死不渝克服艰险长相厮守之类的。然后曾非常激动地推荐我看一部好莱坞影片,叫Serendipity,大致就是说一系列的巧合让两孩子终成眷属。巧合到不能巧合。
     
    Serendipity这个词的确很有意思,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就是一个Serendipity,Ray Allen前两天的一记三分绝杀也是serendipity,小朋友看的serendipity是男女通过一本书谈了场离奇的恋爱,我的serendipity就是在某个糟糕天气的下午在阴沉的墓地镜头不小心拍到了一个丑陋肥硕的小动物。
     
    November 03

    颁奖啦

    我知道我是一定要发一次“谢谢CCTV”性质的日志的。1号在杭州领了车,宝蓝色的小敞篷,已经放在家里的车库了。来,放点颁奖典礼的照片。
     

    上海和路雪的Alan先生给yaolet先生颁发证书。在颁奖前两人不幸地被要求别上花……
     
    跟和路雪跟大众的有关领导。站了好久好久,我问边上的车女士,是不是我们这么站着他们能一直拍下去?那天被要求穿的正式点,最后谁都没发现我其实脚上是一双NIKE的篮球鞋……
     
    当天活动的主角……><  漂亮吧?还好不是巧克力色的,也还好不是奶黄或者大红色的!看见车里方向盘后的那稚菊没?开始死活想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东西在,后来一想,这不就是MSN Messenger里某默认头像么?就这么稍稍提示下MSN的参与么……
     
    当天吃了好多梦龙棒冰,算是补上参赛时候一直没吃欠着的。多谢各位亲人半年的支持~~
    October 08

    戏剧性

     
    美剧《Dead Like Me》里的女主角Georgia Lass本来是个超级普通的十八岁女生,神情冷漠,对一切事物带有种淡淡的厌恶,从大学退学之后不知道该干嘛。本来一切都平凡无奇,直到有一天一个从俄国空间站里掉出来的抽水马桶顽固地穿过了大气层,不偏不倚地掉在她脑袋上将她砸死。
     
    对于美国式的幽默我一直非常不理解,为什么一群人能因为别人的噩运或者暴死的笑话而捧腹大笑?国内经常能在某些小电视台看到译制过来的《最搞笑家庭录像》,内容大部分是一些惊险意外外加点社交尴尬场面,后来才知道居然是ABC Primetime的一个超级有名的show。是挺好笑的,但换了谁比如从滑板上突然摔地上磕破脑袋再配上奇怪的音效然后播给全世界人民看,估计谁都不乐意。但这show拍了快20年了,经久不衰,老美就是爱这一套,让人实在是无话可说。
     
    大概是因为生活真的是很无聊,一日三餐朝九晚五春耕秋种生老病死地太过于规律,以至于群众们得不停地换着法子找乐子。揪根揭底,所有的乐子无非就是“戏剧化”这三个字。就是得这么无限夸张地高于生活,就是得这么无中生有地让人大吃一惊。英文里的dramatic似乎是个希腊词根,意思跟表演有关。总之就得有点演绎成分在里面,从而将本来俗套的细节无限放大,让生活如同站在哈哈镜之前扭曲地让人神经震动脸部抽搐才好。
     
    早些时候看亚里士多德的《诗学》的时候,看到里面对戏剧性的总结颇为精辟:突转(peripeteia)。就好比那Georgia Lass好好的突然被砸死,就好比超女里大家一致看好的小姑娘被评委无情杀落,就好比打开门几十号人齐喊生日快乐……头顶上掉下马桶,鲜花里飞出板砖,盒子里跳出Jack,就是所谓的突转。
     
    突转这东西很管用,以前看到克瑞因的一首诗,大概就讲碰到了一个先知,说要给“我”一本智慧之书,其先“我”还挺拽的,觉得自己够牛,不用看什么智慧大道理,那先知不依不饶,一定得把书给“我”看,就当你低下头想去看书的时候,突然眼睛就瞎了。本来一个破故事,就因为最后一个突转变得意味深长,实在是装B的多快好省的捷径。
     
    基斯洛夫斯基的《十诫》也有个类似的故事,两败家兄弟,去世的爹就留下了一册珍贵的邮票,可惜就缺一张就能集齐一个系列。老头子死之前不甘心,告诉儿子们要帮他找内邮票,而且那一册完整了就更值钱了。内两小崽子哪里会有集邮的热情,就想着集齐了之后能把一册邮票都卖了,管他个屁的家祭无忘告乃翁。结果最后找到一个富豪手里有那枚邮票。那富豪说那邮票千金难换,但他有个宝贝女儿肾衰竭,需要一个肾移植。商量了下之后弟弟站出来说,就拿我的一个肾吧。等手术刀划开他身体的时候,他突然也体会到了老头子对集邮的那种热情。就当他们拿着邮票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进了贼,整一册邮票都被偷了,就剩他们手里用肾换来的那一枚。
     
    挺沉重的吧?所以东欧的伦理片红不了。前阵子又看到一段古文: “吾表兄,年四十余。始从文,连考三年而不中。遂习武,练武场上发一矢,中鼓吏,逐之出。改学医,自撰一良方,服之,卒。”笑死我也。真想不到咱们老祖宗也有美国人这种拿暴死当搞笑的情怀。不过之后看多了那《Dead Like Me》,反而倒也对这种戏剧性的突转笑话理解了:本来活着就够无聊了,用死乐个一把其实也不为过。美国人的这些sick joke,其实还真的是对戏剧性娱乐的最好概括。
    September 29

    阶段性总结

    住房
    最近下榻的地方很奇怪。没窗帘,有蜜蜂。洗手间没电灯,有地毯。我住了几天,大多数的时间靠在窗边蹭网。今儿就我一个人住,反客为主的感觉很奇妙,但非常幸福地可以打开门洗澡,所谓“借光”。但却不能跟Friends里那样在屋子里裸奔——因为没窗帘。
     
    毛病
    Messenger突然之间就抽风了。没事会突然卡住,查了半天没查出毛病。一怒之下在签名档上写“不要惹狮子座的人!”。电脑没卖我帐,却引来list上一群惊弓之鸟。掐指一算约莫半个月没怎么怒发冲冠了,怨气化成了一颗新豆豆,还差没几颗就真能组星座了。
     
    同命
    最近无家可归的人特别多。前几天msn上kenan过来跟我说,没地方住,让我帮他找地方,我说行啊,我就当一次泥菩萨吧。heechan在我这里睡了两天沙发之后为了早上能和女朋友视频,义无反顾地继续在系里睡地板,更厉害的是caroline,听说前几天睡在学校边上的森林里。听的我心猿意马地也想去野营——好久没玩火了。
     
    小偷
    Roland给我改好的论文稿子被人偷了。我和Roland上下跑了几趟,死活找不到。真不知道这东西居然也有人偷,不知道别人拿了能干嘛。我特地去厕所看了眼,几卷卫生纸安然。再说再怎么内急也不至于动那200来页板砖的主意吧?记得那时候高中毕业,要出国前,没事在杭外打篮球,小学弟看到我边上放了个厚实书包,很好奇,问:“你不是已经毕业了么?怎么还被一个书包?里面放什么啊?”
     
    我头也不抬地回答:“毛纸。”
     
    无聊
    最近没太过分忙的事,除了Nasir跟他没完没了的新书章节,和催我早点出journal paper。晚上跟prayer聊天,比较想念之前写论文的时候,缩在沙发上拿着黄色的拍纸本写啊写。整整写完了两枝水笔。感觉很顺,没什么干扰。只是那鬼符般的速写英文也只有我一个人能看得懂,已经到达感觉用力一拉那些字母线条就成直线了。翻出那叠手稿,小厚。拍了一张照片,这里帖出来,凭吊凭吊。
     
    script
     
    (本来是打算发纪实上的,但太久没更这里了,有点过意不去,鱼目混珠,善哉善哉)
    September 05

    保护文化遗产

     
    人总得给自己找点有意义的事做做。
     
    前阵子跟senkey瞎扯,说到了这么一个事:一个位于青海黄南县的藏族喇嘛寺庙,四壁上绘有好看的壁画。壁画和寺庙已经有长于500多年的历史了。但因为年久失修寺庙的大梁已经呈现结构性的损坏,面临随时倒塌的危险。而墙上的壁画也有大面积的剥落,需要立即的修复。而最糟糕的是这档子的事却放那没人管,悬着听天由命。
     
    刚开始琢磨着,把这次梦龙博客比赛所得的一部分捐出来,但显然要把整个寺庙修复下来这些银子还远远不够。等到扯淡完毕的时候,两个小孩打算把目标定在设立一个旨在保护文化遗产的计划。青海的这个喇嘛寺庙,则就是这个计划要保护的第一步。
     
    由于修复大梁是当务之急,当这次博客比赛奖品到位后就会将以senkey跟我联合的名义资助寺院的修复。也会在当地找藏教画师讨论壁画修复的可能性。在寻求物理修复寺庙和壁画资金帮助的同时,也打算用数码方式将那些壁画艺术品先保存下来,拼合整理之后做成数字媒体放在网络上,也可以在物理修复壁画之前尝试数码上的还原。
     
     
    这里也先show下几张壁画的照片:
     
     
    菩萨们开大会
     
     
    某慈祥的菩萨哥哥 (初步数码修复之后)
     
     
    严重破损的金刚。是金刚么?我也不知道,小时候看了觉得会做恶梦反正。
     
    这些漂亮的东西,万一了,就永远没了。希望大家多多支持,多多关心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可以留言的留言!!
     
    好消息是,在得知这个计划之后,在博客比赛中担任评委的洪晃老师对此很有兴趣,在这里先表示由衷感谢!
     
    请有心人士联系我们:yao.sen@hotmail.com

     
     
    August 22

    《越狱》伦理版

     
     
    I
     
    Michael Scofield是一个相当富有浪漫主义的孩子。
     
    为了救他的哥哥Lincoln Burrows,他精心策划了一个越狱计划,包括如何入狱,如何脱逃,以及脱逃之后该去哪里,面面俱到,万无一失。于是他按照他的计划在一家银行里举起了手中的抢。在那一瞬间Scofield很清楚地意识到他已经开始付出为了Burrows自由的诸多代价中的第一个:他成为了一名货真价实的罪犯。
     
    Scofield的罪行在大多数人看来是可以被辩护的:抢劫银行并不是他的目的所在,他的目的是要去救助他的哥哥——一个被错误定罪的人,换言之他的最终目的是去修复司法的错误。但一个人的到底是由什么决定的?是由行为治罪还是按照动机治罪?司法暴力制度化地一笔勾销了个人在感受实际困惑时做出的自我选择和确定自我信念的正当可能,以维持最低限度的社会公义。如果从动机出发,去说刑事犯人也有善良的天性,有合情的理由,那整个公共伦理就没有了意义。偶然的性情原因是每个人都可能遇到的,人的自然性情都是有缺陷的,伦理学能去讨论人性中的是非标准,但不能因为因为是从人性引发的行为就能亮起公共伦理上绿灯。Scofield的罪行因此货真价实,他的哥哥或许是无辜的,但他却是有罪的。
     
    这也是为什么说Scofield富具浪漫主义色彩的原因,他尝试用自己的个人伦理价值去对抗公共伦理。越狱蓝图就描绘在他的身体上,他相信只要计划足够完美,司法暴力是可以被攻破的。自始至终Scofield的发型都是经典的犯人板寸平,他的罪犯身份也成为了整个剧本的主题:观众所关心的不单单是他和Burrows如何逃出监狱的情节发展,更多的是他将如何在这个司法世界里继续生活的命运
     
     
    II
     
    当Scofield和Burrows逃到巴拿马的时候,随同他们一起越狱的人已经大多被杀害,还有他们的朋友Veronica。而当Scofield所爱的Tancredi医生也在他们离开美国时被逮捕时,他看着被他营救成功的哥哥,终于歇斯底里地问了这样一个问题:“这一切是否值得?”
     
    当初看来完美的计划最后却导致无数人丧命,Scofield万万没有想到在Burrows所受的陷害背后有如此天大的政治阴谋。这不仅仅是Burrows的自由代价的问题,而是这自由意味着与政治腐败进行对抗。在连续剧中,几乎每一集都会有若干人丧命,用这些生命去换取Burrows的自由,自然是不值得的,但当Burrows的自由象征对抗腐败时,似乎就有了意义——尽管Scofield的初衷并非如此,他只是单纯地希望能让自己的哥哥继续活命。
     
    按照亚里士多德所谓的诗性正义原则,我们几乎可以预料之后的情节发展——Scofield和Burrows起码最终一个能获得自由,而黑暗的政治势力最后一定会推崩瓦解。虽然这样依靠两个逃犯瓦解黑幕的故事的确有点夸张,但是不妨再来问这个问题:用鲜血去对抗阴谋是否值得?通常腐败并不会杀人,腐败本身是一个经济体制上的概念。但当经济和体制收到威胁的时候,无论腐败与否,都会开始杀人。如果Scofield当初没有去营救Burrows,那死的就仅仅是Burrows一人,而不是几十条的人命。当然那群为了利益陷害Burrows的人会继续逍遥,诗性正义并没有得到伸张。
     
    诗性正义的作用,是用故事去提示一种行为准则:从善不从恶,因此故事的结局必须是善人善报恶人恶报。但至于如何消灭恶,却没有现实的指导。Scofield可以救出他的哥哥,甚至也许能够将陷害Burrows的势力瓦解,但他却没办法消除腐败本身——立即就会有新的势力来添补这个腐败的空缺,日后也难免会有第二个Burrows,但却未必有第二个Scofield。要消灭腐败,就如同降低犯罪率一样,说到底还是经济问题,在资源稀缺的前提下,社会中的恶是一个恒定的比例,想要达到纯粹的正义永远不可能。Scofield的越狱计划最终可能会换来局部的正义,但当他歇斯底里喊出那一句话的时候,没有退路的他事实已经知道了答案。
     
     
    III
     
    Fernando Sucre不是一个亡命之徒,但却愿意为了爱人不惜做任何事。
     
    当他逃亡到墨西哥的时候,碰上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当老头问起他他为何如此匆忙赶路时,他说,为了爱情。老头满意地点了点头。当他在Calomatillo站被赶下车后,老头说,可以在我那过夜。夜里他偷偷起来,偷走了老头的车,星夜赶往Ixtapa,不想半路被警察拦下,被扭送回了老头的面前。老头抬起头看看他,说车是我借给他的,正好你回来了,走时候匆忙,忘记给你加油的钱了。Sucre重演了《悲惨世界》里冉阿让的故事——因为小偷小摸入狱,越狱之后遇见好心人,但却在好心人身上再次犯罪,最后却又获得庇护和原谅。这样的人文主义的宽容提示了一点:是否有必要去惩罚罪人?
     
    圣经里讲了一个基督和妓女的故事:当一个妓女被审判并要被众人用石头砸死的时候,基督说,你们其中谁是没有罪的,那就扔出手里的石头,惩罚这个有罪的人。于是所有人都放下了手里的石头。英语里有个词,moral highhorse,用来形容面对罪犯道德上的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态。往往在目睹罪恶时,人们总喜欢骑在道德高头大马上指指点点,却忘记了事实上任何人都有罪。既然人生来就有原罪,那又有谁有这个惩罚罪恶的权利?司法的建立本身并不是对道德的概括,而是给道德意义上的行为一个默认的后果。威慑力的作用可以约束行为,但却不能真正地恢复罪犯的道德。而在司法暴力“以上帝名义”来行使惩恶行维护最低社会公义的时候,又有谁以上帝的名义去行使宽容?
     
    对于人的沉沦基督看的很清楚,只有自我的乞求补赎的意向才能真正将人从罪感中救出来,而不是通过握在手里的石头。当Sucre从监狱中逃离的之后,对于命运的沉沦感让他再次犯罪变得毫不犹豫,对于刚刚逃脱罪的惩治的他来说,这时候一切司法的惩罚都已经变得毫无约束力。也只有行使宽容才能自发地让他从沦陷中承认自己自然生命的有限和欠缺,感受到赎回生命依据的必要性。
     

    打算写《越狱》很久,最开始雄心勃勃准备每个主角都写一段小品,结果一拖再拖,乃至剧情都不太记得清楚了。第三季就要开播了,在这里先匆忙贴出来再说,否则就跟不上情节了。 《越狱》本身不是伦理片,不过不妨碍跳出情节发展用伦理角度去看。其实大部分美剧都有点文化小背景在里面,那群写剧本的的确是有两下子的。
    August 15

    诗集四册

    近日购得几本新书。有主题地挑选了20世纪比较有名的四个人的诗歌集子,大约也都是在二战前后生人。四本里除了一本全集之外,其余都是五十来页的小册子,让人爱不释手。在这里亮相一下,顺便八卦八卦作者的事迹。
     
     
    从十七世纪开始英国就有一个被称为“桂冠诗人”的传统。这是由皇室指定的,在重大节日或场合代表国家作诗的职位。这样的任命是终身的,并且是唯一的。毫无疑问戴上这个桂冠就意味着你是英国最牛逼的诗人了。
     
    于是在1984年John Betjeman死了之后,这个头衔毫无疑问地就应该落在Philip Larkin的头上——公认的20世纪后半页最好的诗人,赫赫有名。当时Larkin六十出头,人已经在医院里了。听说消息后,这个知天命的老头摇摇头,说,我已经不写诗了,不算啥诗人了。第二年人就死了。
     
    当初读Larkin的诗,很不巧看到的第一句就是"they fuck you up...",让当时还带有浪漫主义情怀的我大惊失色。对于"coitus"和相关器官的用词Larkin从来毫不避讳,看来Larkin人的确实在。对于桂冠诗人这个称号,万一换成别人,估计就成了那种弥留之际喜讯传来,老头子老泪纵横,唏嘘感慨不枉为人,心脏病突发直接挂了的俗套故事。“我已经不写诗了”,一个简单地不能再简单的理由,没什么好自恋的。
     
    我在Coventry待了无数年,直到最近才知道Larkin原来就是Coventry人,而且他所上的中学就在以前我家边上,记得那时候没事还在那学校后面的篮球场上玩过。后来忍不住,上那中学的网站想觅觅仙踪凭吊凭吊,结果翻了好久,才在一个毕业校友的名录里找到Larkin,按照字幕顺序排在中间,注释:著名诗人,图书管理员。又是低调地不能再低调。换在国内,估计恨不得挂头像,立雕塑了。Larkin就这么简简单单入土了,除了名字和诗集啥都没留下。
     
    不过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Keith Douglas比Larkin还年长两岁,两个人是Oxford的校友,但Douglas却永远是个年轻人。离开Oxford之后他参军,在非洲和中东战场上呆了好一阵子。后来指挥一个小分队,参加了著名的诺曼底登陆。D-Day三天后一颗炸弹在他头上引暴,死的时候才24岁。
     
    Douglas是属于那种让人一见钟情的诗人,确实有才。最早的时候是在一本选集里读到他的How to Kill和Vergissmeinnicht,然后就一直想要一本他的全集。收到这本册子的时候欣喜若狂,不过翻开看看发现的确含金量不高,好的的确大部分都集中在他大学毕业之后参战期间的作品。也许是全集的确是太全了,连中学时期的作品都没放过,还有几篇关于诗歌批评的小散文。不过加上前言和Ted Hughes(Larkin拒绝之后再指派的桂冠诗人)写的序,还有注释,年表生平,的确算得上相当完整的全集了——尽管比起其他诗人如同板砖似的全集,这本书的确是单薄地可怜。
     
    关于Douglas的一切,都在这本书里了。突然想来觉得奇妙,一个人喜怒哀乐的一辈子,就这么被规整进了前后160多页的册子。关于Douglas这个人我们不可能了解的比这本书更多了。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尽管连诺贝尔文学奖都是他囊中之物,Seamus Heaney永远不可能是桂冠诗人。因为Seamus Heaney不是英国人。
     
    但大多数人却忽视他的爱尔兰血统,在经常性地把他和Philip Larkin,Ted Hughes等相提并论的同时,也时常会有“对20世纪英国文学突出贡献”的说法出现,虽然正确说法应该是“英语文学”。直到他的诗被放入一本《不列颠当代诗歌》选集的时候,Seamus Heaney再也受不了了。他随即发了一首诗,里面写到:
    Be advised!
    My passport's green.
    No glass of ours was ever raised
    To toast the Queen.
    Heaney就是这么一个顽固的爱尔兰人。这本Death of a Naturalist,算得上是他比较早期的集子之一,基本上描写的就是他的爱尔兰故乡田原生活。但不幸的就是写出来的东西最后大部分读者却是英国人,自然拍手叫好给他捧场的也是英国人。Heaney就好比是英国诗歌届过继过来的一个养子,人家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喜欢他就跟自家亲生娃娃一样,巴望着之后他能继承衣砵光宗耀祖。结果翅膀硬了,回过头咬一口,说我才不是英国人!一时间不知道伤了多少人的心。
     
    看来对Seamus Heaney来说有奶不一定就当是娘。英国人也没把他看成叛徒,因为对于一个领袖,不存在叛变这回事。
     
     
    对Carol Ann Duffy是四个人里面了解的最少的,是四个人里最年轻的,唯一的女性。同性恋,前女友Jackie Kay,也是挺有名的诗人。
     
    83年的National Poetry Competition头名状元,两次Forward Prize,一次T.S. Elliot Prize的得主,两枚不列颠勋章。写诗到她这个份上,其实该有的都有了——除了桂冠诗人这个头衔。
     
    当Ted Hughes九八年过世的时候,桂冠诗人的位置再一次空缺。此时貌似Duffy应该是不二人选,但Tony Blair却有不同的看法,他很难容忍一个同性恋者给一个国家写诗的概念。几番波折后桂冠给了Andrew Motion。之后Duffy说,即使给她她也不会接受,不想当御用文人歌功颂德的,也不稀罕。一副愤世抛俗的样子。
     
    一般被世俗抛弃的人,才会变得愤世抛俗。
     
    August 09

    Woolf画像

    最近人感觉疲了,懒得动脑筋写东西。约莫快大半年没画画了(自己都没感觉到那么久了!),今儿想看看自己到底退步到啥程度,就拣了Virginia Woolf的肖像试着画画。听说最后Woolf是溺水死的,跳河前还故意在兜里装满了石头。冥冥中又是一个和Ophelia有联系的女人。很少画人像,将就了。
     
    流程图:
    上调子感觉比打型还生疏,疯狂smudge,该打该打。真的是不会画头发。。。
     
    最后搞定的样子,大概折腾了一个小时。
     
    结论:退步还真挺多的。
    August 02

    年月日

     
     
     
    英国的旧书店是很有意思的地方。成堆的书随便摆在书架上,有时候地上都到处都是,大小厚薄参差不齐。许多都是百年前出版的,朴素的硬皮包装,纸张泛黄。兴许是因为旧书更需要避开日照的伤害,大多数的旧书店都光线昏暗,让人觉得不知道有多少年的历史文明沉淀与此,有着不可言表的神秘。当然最有意思的就是翻旧书的扉页,有时候是过去书主人的签名,少数还带有当初购买的时间和地点。
     
    前阵在旧书店里东翻西弄,突然从一本书里掉出了一封信。一张Letter大小的纸,用打字机工工整整打了正反两面,日期是1966年8月2日。看内容大致应该是某牛津理工科学生毕业后写给同窗的。数数到今天,这封信正好41周岁了。41年前,大概也是如同今天一样的一个阴天,大概和我年纪差不多的那人往打字机里卷进一张纸,点起一只烟,噼噼啪啪地开始把一些生活零碎敲打上去。40年后这封信辗转到了我手里。作者呢?想起Dead Poets Society里的那句话——恐怕已成为水仙花的温床了。
     
    说到年,算是一个很长的时间计量单位,长到说起几年几年不禁会让人瞳孔放大,灵魂出窍。但时间给人的感受却奇妙的很,越是长的时间感觉过的越快。人用年做龄的计量单位,让你感觉过了一年,就好比兜里又多了一颗玻璃弹珠。一辈子过的日子多如牛毛,和牛比比,装弹珠的袋子能有多大?
     
    旧书店里零零星星地散落着一粒粒这样的弹珠。
     
     
     
     
    八月我打算天天看报纸。
     
    在News Agent里转了转,选了The Guardian,排版挺清楚的,又比FT便宜。吃中饭的时候开始翻,新闻纸捏在手里脆脆的,散着墨香,有点薯片的感觉。感觉到了点把计划付诸行动的成功感。
     
    相对年和日,月的处境总是不尴不尬。新年有人立New year resolution,又有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而对于月来说做任何计划都不是太妥当,长期目标时间太短,打算眼前的又觉得太长——当然工资倒是每个月在发,房租水电每个月在交,月既不悠长也不紧促,因此几乎被文学词藻摈弃。不过月却是唯一有名字的。八月是奥古斯都之月。用独裁者的名字起名来命名时间,的确也只有民主的罗马才想的出来。想想也是,要横尸多少,才能让自己的名字每年都被人唠叨几十天。
     
    一个八月,三十份报纸,我见我至我征服。切实可行的目标。
     
    今天是我生日。Carpe diem,Carpe diem。
     
     
    Time, you subtle thief of youth.
     
    July 31

    谈论 Four Cantos for A Sunset

     
    上次帖的照片配诗,好多朋友帮忙翻译,在MSN上也聊了很多。篇幅关系没能全部帖上日志,在这里就汇编下,顺道也把我的一些关于诗的看法写写,算是对上次“互动”的总结。

    技术问题
    什么东西成为一种专业活动之后就有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诗也是一样,和打篮球画画弹钢琴是一样的,得慢慢来。必然这也涉及到什么是诗的问题,我手头有本诺顿诗选,里面定义诗为“给人声表演所用的文字作品”,很贴切,至少在英文诗歌的范畴里是准确的,诗歌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地方就在于得好听。并不是把文字分行写了就算是诗了(现在真的不少人就是这么写来着!),分行最大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个丈量时间的单位,跟音乐里一个小节一样,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人为地加入一个顿,跟一个拍子一样。总而言之技术研究的是对声音的控制,英语里称为versification。这里不想累牍,想要了解的话可以去找本专门的书看看。
     
    中文作为一种拼意文字,这方面比不过英语这样的拼音文字。一字一音,轻重不明显,发音长短也缺乏变化是汉语诗歌的硬伤。老祖宗想了个办法,把汉语的一些音韵规律总结成了几个套路,称之为格律诗,好比武功秘笈一样,照模照样比划就算是花拳绣腿也不会太恶心。至于中国现代诗,跟着那时候英文的free verse学,觉得不用管那套路了随便写都好,殊不知free verse其实还是最基本blank verse的变化。以前我写过关于王力《汉语现代诗律学》的日志,其实挺失望的,里面讨论的全部是英文里的versification,然后举几个汉语里怎么东施效颦的例子,非常说明一个问题:对于现代汉语的诗歌技术问题,人人都很迷糊。
     
    再迷糊,其实还是有一些可以做的。真的要用中文写诗,多体会下词语的轻重偏向,多用用一些双声叠韵的词,这个是中文的优势来着。另外就是对句长控制,始终要明确一行是一个小节。最后就是押韵,英文里最重要是轻重音的交替,中文构架旋律,需要倚重押韵。句尾押韵的概念就好比音乐里每个小节之后用同一个音符结束,押韵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韵出现的时间间隔大致相等,才有旋律这么一说,所以押韵的前提,还得是句长的控制,想想为什么古代的诗歌会走每句字数相等的七言五言的道路,就明白了。

    意象
    音韵之外意象是诗歌第二个重要属性。当然我这个词是从英文的image里翻过来的,通常中文里喜欢叫“意境”。说的就是文字给你营造的虚拟环境。不过“意境”这个词,还暗示了虚拟环境给人的主观感受,有点超出了这个“属性”的客观性,所以还是称之为意象。这个是中文的长项,也基本成为中文诗人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个也是由语言的性质决定的,由于汉语的低冗余度,尽管在音韵上相对不足,但词性活用,语序倒置之类的自由度就高了很多。在意象表达上空间非常大,而英文再是牛逼,还得遵从一种潜在的逻辑关系。当然凡事没绝对,英文里也有玩意象的疯子,比如e. e. cummings,Ezra Pound也可以算一个,但远不如中文诗歌里的意象传统来的久远。(见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这个传统可以一直追涉到《诗经》上。兴,什么叫兴,就是先扔给你一个与内容无关的场景让你爽爽。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关关雎鸠,在河之州,你说小草跟水鸟,跟美女有何关联?但好啊,有感觉啊,后来拍电影的也觉得这个好,称之为蒙太奇。其实一回事,就是把关联性弱的东西整一起,让你去感觉感觉。
     
    上次我写的那些破玩意,也是差不多,可能真的就是骨子里的东西,虽说写的是英文,但中心还是意象。这点上看,大多数翻译的都比我原来的东西强。以前我也翻过诗,也是差不多只保留意象其他忽略。这个我真的不能怪谁,不少译诗偏离本意挺远的,但同样的意象却被摆放出了新的含义。大概中文诗歌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也之所以中文的诗歌思维始终没有跟西方一样走上音乐性至上的道路。

    含义跟理解
    这个真的就不好说了。一首诗放那,读者的态度决定了一切。浪漫派的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看到什么意象都会从自己经验出发去积极迎合;实用主义的估计看一下,说一句:装逼!这些都是许可中的阅读方式。
     
    有的作者可能在写的时候,有明确的目的等着被解读,他要求读者去理解他的意思。而另外一种则相反,他要的就是一百个人读了有一百种理解。所以一首诗的成功往往只有对作者有意义。读诗歌的,反而就是一种自得其乐的过程。所以这东西,不好用“懂”跟“不懂”去界定。你可以说这个东西不大理解,但不能说,这个不懂。万一你真这么想了,那就是自己给自己设了一个限,把大山自己搬到自家门前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诗歌到底是否就应该表达一定感情。MSN上有人跟我说诗就一定要真情实感,这也是个挺不好说的问题。你的真情实感表达的好,人家理解了,万岁,但万一没有共鸣,再真也是屁用没有。但你又不能老去迎合大众情感吧?往往满腔热情的诗人总是掉进这个“小我”的坑里出不来,外面的人跟看热闹一样。我记得艾略特有这么一段,说诗不是个人情感的表达,而是对于个人情感的超脱,但也只有那些明确并了解个人情感的人,才能做到对个人情感的超脱。这些话很有想头,有的时候不需要死去活来的肉麻,或者依靠那种风花雪月的意象。这也是为什么英诗的叙事性都比较强,一般都不直接去抒情,而是描写,读完了让人有想头。比如Ted Hughes在纪念死去的妻子时候,不说不思量,自难忘,就是写他怎么一口一口喂发高烧的Sylvia Plath药,怎么听她的胡言乱语。
     
    最后总结下。其实对理解这个问题,真的,别太较真了。不信问问世界上有几个人能说完全理解了艾略特的《荒原》,但没事,不影响他的牛逼程度。读一首诗感觉深奥没关系,关键就是自己有嘴有耳,再怎么不理解,你都可以把诗大声读出来听——说到底诗这个东西,首先服务的还得是人的耳朵。
     

     原帖的译诗太多了,都转移到拾麦上去了:
    http://yaodig.spaces.live.com/blog/cns!73CE95CCFA20BA51!431.entry
    July 28

    Free Throws

        
    首页播放会卡,单独点开日志再播放就好了,或者点下面youtube的网址看
     
    学校人都走光了。
     
    大早上八点半拿了篮球去馆子里活动活动。空空荡荡的场子就我一个人。录了一小段罚球的,天杀的相机还录不了声音,也好,本来就够安静的。
     
    罚球就是Free Throw。直译过来一个版本可以是“乱扔”。扔吧,记得中学的时候某老师对我训话,用方言说,你这个老管(家伙),篮球guaiguai(扔扔),头都削削尖的!相当气人,第一个我头本来就不尖,第二个篮球跟头尖有P个逻辑关系,第三个对于那时候把篮球当事业的孩子怎么可以用“扔扔”这种轻蔑的词语……若干年后想想,其实也没错,不就是拿在手里扔出去么,形式上的冠冕堂皇没啥必要。
     
    差不多4分钟扔篮球,机械重复。

    似乎放空间上看有点卡,点这里:http://www.youtube.com/watch?v=imlyDAdVDBM
    July 24

    Four Cantos for A Sunset


    乘着日落拍了些花花草草的照片。本来打算又来点看图说话的老伎俩,但实在是自己都腻了。10月份又是今年的National Poetry Competition,我还是要参加,也差不多是时候开始为屡败屡战热热身。帖个四张照片,给每副图后面自己再追几句诗,调调有点靠拢泰戈尔那《飞鸟集》的意思。纯粹自娱自乐ing。


    I

    The raindrops decorate me once in a while.
    My favourite relics, diamond clean.
    Heaven repells me, for my share in its eternity.
    I will decay and rise again, like a small Jesus.


    译文I:
    那些雨滴曾经在一刹那升华我的生命,
    我最爱的饰品,彻底犹如钻石般的纯净。
    天堂把我拒之门外,因为我分享了他的永恒。
    我将消逝,但我又会重生,就像一个小小的耶和华。

    【译文版权:炅炅 使用许可同本空间】

    译文II:

    一次又一次,雨滴水穿石般的轻抚
    她破碎那一刻的样子,好喜欢,钻石般,光芒
    天堂嫉妒分享她那无尽的愉悦,抛弃我,厌恶我
    我将带着灿烂腐烂,再次复活,宛如新生的耶稣

    【译文版权:sara.su



    II

    Green grows the grass and meets my eye.
    I have not thought you of so many.
    So many, rebellious, eager and green.
    Green, green grows the grass in my sight.


    译文I:
    目光所至 青草繁衍
    眼前茂密 出乎意料
    料想之外的叛逆 渴望与活力怏然
    怏然 是生机 蔓延着眼前的青草
    青草 是希望 蔓延着远方的视线

    【译文版权:prayer

    译文II:
    映入眼帘,有绿草蔓延
    延续天际,我从未想你如此痴狂
    痴狂,无力抗拒,渴望,生机盎然
    盎然的绿草,在我眼前蔓延

    【译文版权:牛牛

    III

    The wings withered and the day's over.
    Incense of death. Your end approaches
    Like the fading star, yellowing the heaven
    and trees.  The spider on its own string.
    The head, the toe, come clear the shadow.
    You clutch and cling, surviving before the crow.


    译文:
    枯萎的翅膀 折射出 白昼的谢幕
    死神的气味 眼前 黑色的吞噬
    步步逼近 身后 泛黄的树叶与天堂 遥遥欲坠

     
    蜘蛛 静攀附在自己网中
    头 趾 那些影子 愈发清晰
    你紧握灌木 挣扎求生在破晓之前

    【译文版权:prayer

    IV

    This invisible tree
    Rooted me by a barricade
    Like a father.

    He insists on my solitude.
    I utter silence to his ear.
    The omniscience infinites my name.

    But I shall by morning
    Inherit Earth
    My foot-steps on the wall.
     

    译文I:
    看不见的树
    如一个父亲
    立我于高墙之侧

    他使我越发孤独
    我伏在他耳畔,绝对沉默
    任上帝将我的名字传遍每一个角落

    然而,我势于黎明
    继承世界
    看墙上,是我的脚步 

    【译文版权:牛牛

    译文II:
    无形的树
    父亲一般
    立我于墙边

    他执意于我的落寞
    我沉默于他的耳边
    任主将我的名字传遍

    然而,大任将降于我
    于黎明之际
    墙上布满的  将是我的足迹

    【译文版权:J.W.Printemps


    知道英文的不友好,如果有人愿意翻译翻译就请把译文留言吧!!!互动一下,到时候我把留下的译文放上去。

    July 20

    双面

    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当年在游玩澳大利亚的时候,一时兴起,手心向内地对澳洲人民举起了一个V手势,不想激起众怒,沸沸扬扬了好一阵。之后老头才知道原来在英联邦日不落疆界内手心朝内的V字就跟竖起中指属于同性质——双倍的,完全跟通常理解的“oh yeah”两个意思。这事不大不小,不过起码可以看出同一事物有两面意思是相当麻烦的。

    最近参加了一个博客比赛,赞助方盛产一种叫“双面”的棒冰。结果之后看到无数有关“双面”话题的帖子跟日志,一直错当成摇尾之举。前几天看了下官方网站,发现活动须知里居然白纸黑字地写着大赛主题是“我跟梦龙一样都有两面”。无语,我的疏忽,还真的是个命题比赛。把人跟冰棍比虽然有点牵强,俗话说when in Rome, do as Romans,所以今天干脆写一下这个又二又面的主题。

    其实我自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此主题被无数人无数次经典总结了:
    物理学上这叫物质的波粒二相性
    哲学上,参见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
    这里双面是个冰棍,英语里有把two-edged sword
    心理学,人格分裂
    老祖宗叫这个为阴阳
    双面,挂羊头卖狗肉算不算?
    当然还有开始说的那V手势
    ……

    如果硬要搁我身上,好吧,我这里叫yaolet,-let在英语里表示小玩意,但中文叫老姚。Blog的名字,“老姚”是叠韵,“涂炭”是双声……看,要多牵强有多牵强。真的没办法对这个话题热衷起来,有的东西本来挺好的,但塞到每个人嘴里,跟喊口号一样,没味了。何况我的脑袋皮毛骨肉血,根本就不双什么面。把这种矫情的东西强加到所有人头上, 跟以前红本本、样板戏觉着同一个调调,不喜欢。这大概就跟超女快男一样,百花齐放才抓人眼球,万一搞成革命歌曲大联唱,不符合市场细分化原则。

    跟愤青一样数落了半天,想要贱就贱到底吧,能坚持看到这里的朋友没事请多多支持我这个比赛。既然参加了就得有始有终。天池之滨,大江之濆,曰有怪物,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可惜不能自置于水,望有力者能举手投足……看来这个双面真的到处都在,韩退之也免不了俗,何况小生,又要风骨又要功名,自古读书人的通病。也罢,将上图的两个手势,同时送给这次不知所谓的博客比赛。

    July 19

    变形金刚

    网上搜电影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变形金刚》的海报,发现跟自己几年前画的一个高达姿势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捉了把枪,稍带点仰角。这画本来是帮别人画的,结果刚打了个线稿搁那,然后要画的跟画画的都忘记了。长久没帖画了,炒炒冷饭,做个负片效果酷点,虽然画的不咋地,放上来算是应个景。


    三年前画的Gundam Seed


    新版擎天柱

    我很喜欢《变形金刚》。一群机器人唏哩咔嚓地从人形变成个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让人不由自主地high起来。大凡会变来变去的东西都很受人的欢迎,比如孙悟空,比如狼人,卡夫卡写个《变形记》,帕瓦罗蒂扯嗓子唱个《女人善变》……总之从这个变成那个的功能让人非常地想入非非,可能大多数人都有演员情节,时不时地喜欢幻想下改换角色的自在——随便逮个谁问问,谁这辈子没假装过别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不过爱看这种片子还有个原因,就是不用费什么脑子,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人人都爱憎分明。很好,看着不累,娱乐就是该这样。我喜欢麻将多过扑克,也就是因为麻将不用怎么动脑子,有几次被朋友拉过去打升级,把人给累的……眼睛瞻前顾后,心里七上八下,牌出的战战兢兢,一旦打错,对家顿时吹胡子瞪眼,另外还得记牌算分……。几圈下来,光手心出汗就差不多虚脱了。麻将就不同,仿佛是一个小的project,或是在收集各种小贝壳或者球星卡的感觉,冷不丁做出个大牌很有成就感,哪里像扑克,捏在手里如同炸药,赢了也感觉劫后余生。反正要玩就要玩不动脑子的,看电影也是,就应该看那种好人坏人打来打去邪不胜正的。万一碰上了个讨论是非道德标准的东欧伦理片,看里面内亦正亦邪的主人公同心魔搏斗,估计观众们不觉得头疼就有鬼了。

    扯远了,打住。

    July 13

    虚伪的读者

    只要是写东西,无论是写小说帖大字报还是开blog,难免会引来一群观望群众,或曰:读者。对于写东西的人来说,读者是一个很难搞的群体。这里有一个归属的问题,到底是读者属于作者还是作者属于读者?大凡作者都很希望维护自己的优越感——因为作品需要有作者才能存在,而不需要读者。但同时一个气人的事实却是,读者可以去选择作者,但作者却无法去选择读者。当作品完成的那一刻起,其实已经如同一把小手铐一样决定了自己将被哪一些人接受。于是作者对待作品的态度,往往就折射出他对待读者的态度了。而这种态度往往是暧昧的,不想为迎合读者写作但又怕失去读者。希望表达自己的卓尔不群但又不愿意显得曲高和寡。

    英国有个叫Woolf的女人曾写过一本叫《普通读者》的文学批评小册子,里面将普通读者概括成“缺乏良好教育,出于娱乐目的而阅读的,仓促、潦草且主观臆断”的人群,读者的身份就被这样定义了。英语里表示身份的后缀很有意思:-ship,比如读者就是readership,公民是citizenship,还有诸如membership, leadership等等等等等,精辟地对身份共性做了一个概括形容:一群乌合之众在同一条贼船上,换成国语就是被拴在一根绳上的若干蚂蚱。作者们都非常乐意接受这样被剥离个性的读者群体形象,而事实上的确如此:大多数情况下作者的本意被误解,许多让作者们自鸣得意的细节被忽略,做出的评价牛头不对马嘴。读者是虚伪的,他们要不献上溢美之词来掩盖自己的无知,要不就逆反性地破口大骂换种方式来掩盖自己的无知——而作者们从来不会去侮辱读者的智慧。对于这点昆德拉非常客气地总结成一种分工问题,作者来提供故事的情节,读者来提供想像的画面。其实想明白了似乎是暗示大多数人还不如去看连环画或者电影,美其名曰:读图时代。

    于是在这种前提下,作者们舒服地骑在他们的高头大马上,对于读者应该有的态度也很明朗了。作者不应该去关心读者的评价,只应该去关心读者的数量。没错,读者就应该跟一群蚂蚱一样,多多益善。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唯美的事,要为了写作而写作,去迎合读者被认为功利而可耻的。等到有人夸有人骂,反而就说明作品某种意义上的成功。要好好写东西,就应该脱离读者的叽叽喳喳。看看Elliot, Joyce写的那些玩艺,多少人跟在后面叫好。往往越是装B深奥的东西,就越是有更多人要掩盖自己无知,有点像希特勒说的,谎话越大,信的人就越多,于是虚伪的性质也传染上了作者,装B效颦的是越来越多。

    18世纪末发生了一件恐怖的事,其恐怖程度足以让许多骑在“authorship”这匹马上狐假虎威的装B作家瑟瑟发抖。在整理一个叫Emily Dickinson的过世老太婆的遗物时,人们发现了近两千首小诗的手稿。而Dickinson终其一生没任何诗名,只在不知名的小刊物上发表过一打不到的小诗。之后的事也没必要详叙,自然就是评论界一个个Oh-My-God,之后流芳百世。貌似文学的历史一直是目睹性质的,有作家,有作品,同时也有读者,而突然冒出来一个考古性质的奇葩,一时间让人怀疑读者的是否真的有必要存在。真正恐怖的就是,这样一个泰斗级别人物,有生之年也不过就是一个“读者”的身份,这不能不让一些趾高气扬的作者们突然之间对隔壁邻居家的王老太突然刮目相看,揣摩揣摩自己肚子里究竟有多少料。共性中总是会有点例外的个体存在,冥冥中的这些假想敌监督着作家身上的虚伪。

    瞎扯了半天,总得联系下时代。近年诸如Blog之类电子媒体的风靡让更多的人开始张口说话,神不知鬼不觉读者和作者的界定开始模糊了。当纯文学板着一张严肃的面孔继续忽略普通读者的同时,枯燥乏味如同《战争与和平》之类的巨作成就了一群写简写版的,写简写版的又成就了一群拍电影的,拍电影的又成就了一群写影评的……本来默默无闻的蚂蚱们也能开始说话了。乾坤挪移,角色互换,The puppet becomes a real boy! 人人都能发表作品的今天让本来单一的“作者-读者”关系出现了食物链的结构。而Emily Dickinson的卧龙事迹提示我们不能对这食物链的任何一层掉以轻心。看来互相搞虚伪的最终结果并不是那么糟糕,但有一点还是没变,那就是写什么都别管看的人说什么。可以因为点击率沮丧,但不能因为别人说什么沮丧。别人说什么总是不管写的人的事,为什么?因为你写什么也不关别人的事,对吧?

     

    你!虚伪的读者!- 我的同类!我的兄弟!

                                                 ——《恶之花》

    July 04

    我不是木头

    我看到一个女人躺水里,我会说这个是Ophelia;我听到有人说我已经老了,我会告诉他去看《情人》的第一句;如果你看到这里说拜托别再放这些狗屁了,我会提示毛泽东诗词里也有类似的这么一句。不是我喜欢引经据典地卖弄,而是事实上就是如此。无论我们怎么腾云驾雾七十二般变化,翻来覆去还是在历史如来佛祖般的手掌心里打滚。无论如何浩瀚的知识总是有过去的师承,无论怎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有理论的归类。大概是个体的生活过于无聊,于是我也只能从多知道点这些玩意上去排遣。但这些不意味这我对生活麻木,因为这说明我还没放弃生活。

    从来对历史不是太感冒,因为我想不通过去发生的事到底对现实有任何的指导意义。看来是很矛盾,因为貌似我是那么喜欢把事往典故上规整。大概就是一种强迫症,我只是忍不住总是想说下,因为的确太阳地下无新事。我也理解重演的每一幕的对于个体来讲都是独特而不可替换的。——说到这里特别可笑的就是德国人早就把这种观点归结成一句谚语,Ein Mal ist kein Mal.  发生过一次的事,就好比没有发生过一样。换言之同样一件事不会发生两次。大概就是这种重复间细小的差别才让人变得敏感。

    从小我就是不爱表达细腻的小孩,特别在家人面前装的是粗枝大叶的。有人说一个人越是对某些事情敏感,就越是要把自己和自己情感保持距离。对于生活里的情感大概是太羞于表达,所以才会不知不觉中来个“有诗为证”。我只是不喜欢矫揉造作地堆砌起一些肉麻的词藻来去迎合敏锐善感的形象——特别是知道有过一个牛逼人曾经精辟地一言蔽之。

    我躺着翻来覆去,还是起来一定要写下这些废话来给你看。我不麻木,我是个活物。而且作为一个不麻木的活物我很介意被当作木头。

    说了半天,我都忘了北岛其实都说过:

    一切都是命运
    一切都是烟云
    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
    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
    一切欢乐都没有微笑
    一切苦难都没有泪痕
    一切语言都是重复

    June 28

    树上的男爵

    卡尔维诺在《树上的男爵》中描写了这样一个在树上呆了一辈子的人:某一天十二岁的意大利贵族少年柯希莫·迪·隆多觉得自己受够了一切——受够了苛刻古板的家庭;受够了自己未来责任的压力;受够了地面的一切——特别是他的父亲。于是他在一场争吵后跳上了树,决意再也不从树上下来。从那时起,他一呆就是五十年,其中他自给自足、打败了海盗、包揽群书、见到了拿破仑。在垂暮之年死亡将近的时候,他毫不妥协地抓住了一个热气球的绳索,再也没有回来。

    如若我在初中时期就阅读了此书,一定会将其奉为自己的圣经。14岁起由于身体变化引起的一系列躁动让我很快有了脱离家庭的想法。很可惜在钢筋水泥的现代化面前小孩子的选择实在是少的可怜。当柯希莫爬上树干的时候,我则选择再也不回家。大概在那个年龄男爵们都会意识到除了家庭为主的现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有趣的理想世界的存在。可惜这个只属于自我的理想世界单一而排外,如同一个用微小的水晶球裹住自己。当年我逃离家门的时候也曾竖起中指,信誓旦旦地号称“再也不踏入这个门半步”。可惜做这些狗屁如今看起来真如水晶球一样地不堪一击——这也导致了之后一系列的离家出走。而我也渐渐在屡败屡战之后发现了其中不可更改的规律。兴许是我远不如柯希莫这样来的愤世弃俗,或就是世界已经变得实在是俗不可弃。当我正打算放弃上树冲动时,人生的戏剧性开了一个玩笑:我被送去了英国,自此再也没有回过家。

    理想主义的浪漫中总是摆脱不了现实世界的影子,在树上的柯希莫仍然经历着地面上无数人的老套:童年搞叛逆,成年搞爱情,晚年搞政治。而现实生活中又时不时地能发现理想主义那些柔软的触角们。当被父亲问起为什么要上树时,他不耐烦地回答道:“因为能尿的更远”。这句话让我这个公德意识淡薄的人不禁心猿意马——光就这个理由就足够让我有跳上树去的冲动,更不用说比如说睡毛皮袋、打猎之类其他的搞怪。谁心里没有一个狂热的梦想?偏激点的诸如报仇雪恨,发大洋财,广泛点的那就上天入地七十二变当隐形人(这个好)。越是朝九晚五的人越是需要这些不靠谱的玩意儿消遣琢磨。不过就是想的太过火了最后总是会失望地暗自叹气——自小时候拿着一根竹棍子横行的时候起我就很清楚地意识到我不能当孙悟空,这种残酷让我从幼儿起就陷入深深的心理denial中,以至于强迫各个玩伴叫我弼马温。而《树上的男爵》里几近诱惑地提示你,不需要成为孙悟空也可以做不靠谱无厘头的事,柯希莫那些光怪陆离事迹的发生地点就在不远我们头顶几米高的树枝上。

    我时常幻想十几年前的那个晚上,当我骑着破单车打算一个人远走高飞的时候,如果在黑灯瞎火的路上没有目睹那可怕的交通事故而折返,会不会就如同柯希莫一样再也不回地面,而今又将是如何不同的生活?谁知道呢。兴许树上的生活远没有书里写的那么有趣,兴许柯希莫在作者开小差的时候也偷偷溜下地面来跳几下活动筋骨。但理想主义的男爵们的可爱之处就是在于这怎么着都要跟自己过不去、怎么着都要固执地坚持自己理想主义形象的形象。

    就是这样偏执的神经质形象无比地吸引我。

    就是喜欢这种自己跟自己死磕的理想孩子。

    就是要当这种脚不沾地、尿星横飞的鸟人

    June 17

    谈论 水中的Ophelia

     
    Weeki Wachee Spring, Toni Frissell 1947 
     
    关于以前的一篇日志:
    >> 水中的Ophelia
     
    在Wikipedia的首页上无聊晃晃,居然看到了很熟悉的场景。Toni Frissell拍的一张老照片,又是经典的Ophelia在水里的样子,只是视角从传统的水面跑到了水底。照片很赞是不用说,方型对称的构图也挺少见的。很怀念,记得那时候呆在在杭州的家里写Ophelia那篇日志时候,网上到处寻觅“女人躺水里”的图片,又要没版权问题,又要高分辨率清晰。其中还email了一些照片作者要使用许可。而wikipedia上的这张照片,上五百万的像素,又是无保留版权的图片,要是当初看到了就爽了。现在Wikipedia几乎是我平日点击最多的网站了(因为NBA赛季结束了……),真没法想像以后回国没法上wiki日子怎么过,Flickr也被禁了,目前图片暂时放在国内的Flickr克隆巴巴变,超级慢,超级不爽,之前日志的照片问题会慢慢恢复。
     
    很久没好好写过日志了,回想写水中的Ophelia的时候,还仔仔细细打了草稿,列了提纲,最后花了两天写完,工程浩大,但暴有成就感。现在我脑子里全是微积分什么的,人文枯竭,不一不一,看来状态的确是要慢慢恢复的。还有!觉得我这里日志内容闷的同学,请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