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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ly 31

    谈论 Four Cantos for A Sunset

     
    上次帖的照片配诗,好多朋友帮忙翻译,在MSN上也聊了很多。篇幅关系没能全部帖上日志,在这里就汇编下,顺道也把我的一些关于诗的看法写写,算是对上次“互动”的总结。

    技术问题
    什么东西成为一种专业活动之后就有一个技术层面的问题。诗也是一样,和打篮球画画弹钢琴是一样的,得慢慢来。必然这也涉及到什么是诗的问题,我手头有本诺顿诗选,里面定义诗为“给人声表演所用的文字作品”,很贴切,至少在英文诗歌的范畴里是准确的,诗歌不同于其他形式的地方就在于得好听。并不是把文字分行写了就算是诗了(现在真的不少人就是这么写来着!),分行最大的目的是为了给一个丈量时间的单位,跟音乐里一个小节一样,另外一个目的就是人为地加入一个顿,跟一个拍子一样。总而言之技术研究的是对声音的控制,英语里称为versification。这里不想累牍,想要了解的话可以去找本专门的书看看。
     
    中文作为一种拼意文字,这方面比不过英语这样的拼音文字。一字一音,轻重不明显,发音长短也缺乏变化是汉语诗歌的硬伤。老祖宗想了个办法,把汉语的一些音韵规律总结成了几个套路,称之为格律诗,好比武功秘笈一样,照模照样比划就算是花拳绣腿也不会太恶心。至于中国现代诗,跟着那时候英文的free verse学,觉得不用管那套路了随便写都好,殊不知free verse其实还是最基本blank verse的变化。以前我写过关于王力《汉语现代诗律学》的日志,其实挺失望的,里面讨论的全部是英文里的versification,然后举几个汉语里怎么东施效颦的例子,非常说明一个问题:对于现代汉语的诗歌技术问题,人人都很迷糊。
     
    再迷糊,其实还是有一些可以做的。真的要用中文写诗,多体会下词语的轻重偏向,多用用一些双声叠韵的词,这个是中文的优势来着。另外就是对句长控制,始终要明确一行是一个小节。最后就是押韵,英文里最重要是轻重音的交替,中文构架旋律,需要倚重押韵。句尾押韵的概念就好比音乐里每个小节之后用同一个音符结束,押韵发挥作用的前提就是韵出现的时间间隔大致相等,才有旋律这么一说,所以押韵的前提,还得是句长的控制,想想为什么古代的诗歌会走每句字数相等的七言五言的道路,就明白了。

    意象
    音韵之外意象是诗歌第二个重要属性。当然我这个词是从英文的image里翻过来的,通常中文里喜欢叫“意境”。说的就是文字给你营造的虚拟环境。不过“意境”这个词,还暗示了虚拟环境给人的主观感受,有点超出了这个“属性”的客观性,所以还是称之为意象。这个是中文的长项,也基本成为中文诗人的一种基本思维方式。这个也是由语言的性质决定的,由于汉语的低冗余度,尽管在音韵上相对不足,但词性活用,语序倒置之类的自由度就高了很多。在意象表达上空间非常大,而英文再是牛逼,还得遵从一种潜在的逻辑关系。当然凡事没绝对,英文里也有玩意象的疯子,比如e. e. cummings,Ezra Pound也可以算一个,但远不如中文诗歌里的意象传统来的久远。(见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这个传统可以一直追涉到《诗经》上。兴,什么叫兴,就是先扔给你一个与内容无关的场景让你爽爽。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关关雎鸠,在河之州,你说小草跟水鸟,跟美女有何关联?但好啊,有感觉啊,后来拍电影的也觉得这个好,称之为蒙太奇。其实一回事,就是把关联性弱的东西整一起,让你去感觉感觉。
     
    上次我写的那些破玩意,也是差不多,可能真的就是骨子里的东西,虽说写的是英文,但中心还是意象。这点上看,大多数翻译的都比我原来的东西强。以前我也翻过诗,也是差不多只保留意象其他忽略。这个我真的不能怪谁,不少译诗偏离本意挺远的,但同样的意象却被摆放出了新的含义。大概中文诗歌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此,也之所以中文的诗歌思维始终没有跟西方一样走上音乐性至上的道路。

    含义跟理解
    这个真的就不好说了。一首诗放那,读者的态度决定了一切。浪漫派的会自己给自己找乐子,看到什么意象都会从自己经验出发去积极迎合;实用主义的估计看一下,说一句:装逼!这些都是许可中的阅读方式。
     
    有的作者可能在写的时候,有明确的目的等着被解读,他要求读者去理解他的意思。而另外一种则相反,他要的就是一百个人读了有一百种理解。所以一首诗的成功往往只有对作者有意义。读诗歌的,反而就是一种自得其乐的过程。所以这东西,不好用“懂”跟“不懂”去界定。你可以说这个东西不大理解,但不能说,这个不懂。万一你真这么想了,那就是自己给自己设了一个限,把大山自己搬到自家门前了。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诗歌到底是否就应该表达一定感情。MSN上有人跟我说诗就一定要真情实感,这也是个挺不好说的问题。你的真情实感表达的好,人家理解了,万岁,但万一没有共鸣,再真也是屁用没有。但你又不能老去迎合大众情感吧?往往满腔热情的诗人总是掉进这个“小我”的坑里出不来,外面的人跟看热闹一样。我记得艾略特有这么一段,说诗不是个人情感的表达,而是对于个人情感的超脱,但也只有那些明确并了解个人情感的人,才能做到对个人情感的超脱。这些话很有想头,有的时候不需要死去活来的肉麻,或者依靠那种风花雪月的意象。这也是为什么英诗的叙事性都比较强,一般都不直接去抒情,而是描写,读完了让人有想头。比如Ted Hughes在纪念死去的妻子时候,不说不思量,自难忘,就是写他怎么一口一口喂发高烧的Sylvia Plath药,怎么听她的胡言乱语。
     
    最后总结下。其实对理解这个问题,真的,别太较真了。不信问问世界上有几个人能说完全理解了艾略特的《荒原》,但没事,不影响他的牛逼程度。读一首诗感觉深奥没关系,关键就是自己有嘴有耳,再怎么不理解,你都可以把诗大声读出来听——说到底诗这个东西,首先服务的还得是人的耳朵。
     

     原帖的译诗太多了,都转移到拾麦上去了:
    http://yaodig.spaces.live.com/blog/cns!73CE95CCFA20BA51!431.entry
    July 28

    Free Throws

        
    首页播放会卡,单独点开日志再播放就好了,或者点下面youtube的网址看
     
    学校人都走光了。
     
    大早上八点半拿了篮球去馆子里活动活动。空空荡荡的场子就我一个人。录了一小段罚球的,天杀的相机还录不了声音,也好,本来就够安静的。
     
    罚球就是Free Throw。直译过来一个版本可以是“乱扔”。扔吧,记得中学的时候某老师对我训话,用方言说,你这个老管(家伙),篮球guaiguai(扔扔),头都削削尖的!相当气人,第一个我头本来就不尖,第二个篮球跟头尖有P个逻辑关系,第三个对于那时候把篮球当事业的孩子怎么可以用“扔扔”这种轻蔑的词语……若干年后想想,其实也没错,不就是拿在手里扔出去么,形式上的冠冕堂皇没啥必要。
     
    差不多4分钟扔篮球,机械重复。

    似乎放空间上看有点卡,点这里:http://www.youtube.com/watch?v=imlyDAdVDBM
    July 24

    Four Cantos for A Sunset


    乘着日落拍了些花花草草的照片。本来打算又来点看图说话的老伎俩,但实在是自己都腻了。10月份又是今年的National Poetry Competition,我还是要参加,也差不多是时候开始为屡败屡战热热身。帖个四张照片,给每副图后面自己再追几句诗,调调有点靠拢泰戈尔那《飞鸟集》的意思。纯粹自娱自乐ing。


    I

    The raindrops decorate me once in a while.
    My favourite relics, diamond clean.
    Heaven repells me, for my share in its eternity.
    I will decay and rise again, like a small Jesus.


    译文I:
    那些雨滴曾经在一刹那升华我的生命,
    我最爱的饰品,彻底犹如钻石般的纯净。
    天堂把我拒之门外,因为我分享了他的永恒。
    我将消逝,但我又会重生,就像一个小小的耶和华。

    【译文版权:炅炅 使用许可同本空间】

    译文II:

    一次又一次,雨滴水穿石般的轻抚
    她破碎那一刻的样子,好喜欢,钻石般,光芒
    天堂嫉妒分享她那无尽的愉悦,抛弃我,厌恶我
    我将带着灿烂腐烂,再次复活,宛如新生的耶稣

    【译文版权:sara.su



    II

    Green grows the grass and meets my eye.
    I have not thought you of so many.
    So many, rebellious, eager and green.
    Green, green grows the grass in my sight.


    译文I:
    目光所至 青草繁衍
    眼前茂密 出乎意料
    料想之外的叛逆 渴望与活力怏然
    怏然 是生机 蔓延着眼前的青草
    青草 是希望 蔓延着远方的视线

    【译文版权:prayer

    译文II:
    映入眼帘,有绿草蔓延
    延续天际,我从未想你如此痴狂
    痴狂,无力抗拒,渴望,生机盎然
    盎然的绿草,在我眼前蔓延

    【译文版权:牛牛

    III

    The wings withered and the day's over.
    Incense of death. Your end approaches
    Like the fading star, yellowing the heaven
    and trees.  The spider on its own string.
    The head, the toe, come clear the shadow.
    You clutch and cling, surviving before the crow.


    译文:
    枯萎的翅膀 折射出 白昼的谢幕
    死神的气味 眼前 黑色的吞噬
    步步逼近 身后 泛黄的树叶与天堂 遥遥欲坠

     
    蜘蛛 静攀附在自己网中
    头 趾 那些影子 愈发清晰
    你紧握灌木 挣扎求生在破晓之前

    【译文版权:prayer

    IV

    This invisible tree
    Rooted me by a barricade
    Like a father.

    He insists on my solitude.
    I utter silence to his ear.
    The omniscience infinites my name.

    But I shall by morning
    Inherit Earth
    My foot-steps on the wall.
     

    译文I:
    看不见的树
    如一个父亲
    立我于高墙之侧

    他使我越发孤独
    我伏在他耳畔,绝对沉默
    任上帝将我的名字传遍每一个角落

    然而,我势于黎明
    继承世界
    看墙上,是我的脚步 

    【译文版权:牛牛

    译文II:
    无形的树
    父亲一般
    立我于墙边

    他执意于我的落寞
    我沉默于他的耳边
    任主将我的名字传遍

    然而,大任将降于我
    于黎明之际
    墙上布满的  将是我的足迹

    【译文版权:J.W.Printemps


    知道英文的不友好,如果有人愿意翻译翻译就请把译文留言吧!!!互动一下,到时候我把留下的译文放上去。

    July 20

    双面

    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当年在游玩澳大利亚的时候,一时兴起,手心向内地对澳洲人民举起了一个V手势,不想激起众怒,沸沸扬扬了好一阵。之后老头才知道原来在英联邦日不落疆界内手心朝内的V字就跟竖起中指属于同性质——双倍的,完全跟通常理解的“oh yeah”两个意思。这事不大不小,不过起码可以看出同一事物有两面意思是相当麻烦的。

    最近参加了一个博客比赛,赞助方盛产一种叫“双面”的棒冰。结果之后看到无数有关“双面”话题的帖子跟日志,一直错当成摇尾之举。前几天看了下官方网站,发现活动须知里居然白纸黑字地写着大赛主题是“我跟梦龙一样都有两面”。无语,我的疏忽,还真的是个命题比赛。把人跟冰棍比虽然有点牵强,俗话说when in Rome, do as Romans,所以今天干脆写一下这个又二又面的主题。

    其实我自己真的没什么好说的,此主题被无数人无数次经典总结了:
    物理学上这叫物质的波粒二相性
    哲学上,参见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
    这里双面是个冰棍,英语里有把two-edged sword
    心理学,人格分裂
    老祖宗叫这个为阴阳
    双面,挂羊头卖狗肉算不算?
    当然还有开始说的那V手势
    ……

    如果硬要搁我身上,好吧,我这里叫yaolet,-let在英语里表示小玩意,但中文叫老姚。Blog的名字,“老姚”是叠韵,“涂炭”是双声……看,要多牵强有多牵强。真的没办法对这个话题热衷起来,有的东西本来挺好的,但塞到每个人嘴里,跟喊口号一样,没味了。何况我的脑袋皮毛骨肉血,根本就不双什么面。把这种矫情的东西强加到所有人头上, 跟以前红本本、样板戏觉着同一个调调,不喜欢。这大概就跟超女快男一样,百花齐放才抓人眼球,万一搞成革命歌曲大联唱,不符合市场细分化原则。

    跟愤青一样数落了半天,想要贱就贱到底吧,能坚持看到这里的朋友没事请多多支持我这个比赛。既然参加了就得有始有终。天池之滨,大江之濆,曰有怪物,盖非常鳞凡介之品。可惜不能自置于水,望有力者能举手投足……看来这个双面真的到处都在,韩退之也免不了俗,何况小生,又要风骨又要功名,自古读书人的通病。也罢,将上图的两个手势,同时送给这次不知所谓的博客比赛。

    July 19

    变形金刚

    网上搜电影的时候看到了一张《变形金刚》的海报,发现跟自己几年前画的一个高达姿势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捉了把枪,稍带点仰角。这画本来是帮别人画的,结果刚打了个线稿搁那,然后要画的跟画画的都忘记了。长久没帖画了,炒炒冷饭,做个负片效果酷点,虽然画的不咋地,放上来算是应个景。


    三年前画的Gundam Seed


    新版擎天柱

    我很喜欢《变形金刚》。一群机器人唏哩咔嚓地从人形变成个什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让人不由自主地high起来。大凡会变来变去的东西都很受人的欢迎,比如孙悟空,比如狼人,卡夫卡写个《变形记》,帕瓦罗蒂扯嗓子唱个《女人善变》……总之从这个变成那个的功能让人非常地想入非非,可能大多数人都有演员情节,时不时地喜欢幻想下改换角色的自在——随便逮个谁问问,谁这辈子没假装过别人或者别的什么东西。

    不过爱看这种片子还有个原因,就是不用费什么脑子,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人人都爱憎分明。很好,看着不累,娱乐就是该这样。我喜欢麻将多过扑克,也就是因为麻将不用怎么动脑子,有几次被朋友拉过去打升级,把人给累的……眼睛瞻前顾后,心里七上八下,牌出的战战兢兢,一旦打错,对家顿时吹胡子瞪眼,另外还得记牌算分……。几圈下来,光手心出汗就差不多虚脱了。麻将就不同,仿佛是一个小的project,或是在收集各种小贝壳或者球星卡的感觉,冷不丁做出个大牌很有成就感,哪里像扑克,捏在手里如同炸药,赢了也感觉劫后余生。反正要玩就要玩不动脑子的,看电影也是,就应该看那种好人坏人打来打去邪不胜正的。万一碰上了个讨论是非道德标准的东欧伦理片,看里面内亦正亦邪的主人公同心魔搏斗,估计观众们不觉得头疼就有鬼了。

    扯远了,打住。

    July 13

    虚伪的读者

    只要是写东西,无论是写小说帖大字报还是开blog,难免会引来一群观望群众,或曰:读者。对于写东西的人来说,读者是一个很难搞的群体。这里有一个归属的问题,到底是读者属于作者还是作者属于读者?大凡作者都很希望维护自己的优越感——因为作品需要有作者才能存在,而不需要读者。但同时一个气人的事实却是,读者可以去选择作者,但作者却无法去选择读者。当作品完成的那一刻起,其实已经如同一把小手铐一样决定了自己将被哪一些人接受。于是作者对待作品的态度,往往就折射出他对待读者的态度了。而这种态度往往是暧昧的,不想为迎合读者写作但又怕失去读者。希望表达自己的卓尔不群但又不愿意显得曲高和寡。

    英国有个叫Woolf的女人曾写过一本叫《普通读者》的文学批评小册子,里面将普通读者概括成“缺乏良好教育,出于娱乐目的而阅读的,仓促、潦草且主观臆断”的人群,读者的身份就被这样定义了。英语里表示身份的后缀很有意思:-ship,比如读者就是readership,公民是citizenship,还有诸如membership, leadership等等等等等,精辟地对身份共性做了一个概括形容:一群乌合之众在同一条贼船上,换成国语就是被拴在一根绳上的若干蚂蚱。作者们都非常乐意接受这样被剥离个性的读者群体形象,而事实上的确如此:大多数情况下作者的本意被误解,许多让作者们自鸣得意的细节被忽略,做出的评价牛头不对马嘴。读者是虚伪的,他们要不献上溢美之词来掩盖自己的无知,要不就逆反性地破口大骂换种方式来掩盖自己的无知——而作者们从来不会去侮辱读者的智慧。对于这点昆德拉非常客气地总结成一种分工问题,作者来提供故事的情节,读者来提供想像的画面。其实想明白了似乎是暗示大多数人还不如去看连环画或者电影,美其名曰:读图时代。

    于是在这种前提下,作者们舒服地骑在他们的高头大马上,对于读者应该有的态度也很明朗了。作者不应该去关心读者的评价,只应该去关心读者的数量。没错,读者就应该跟一群蚂蚱一样,多多益善。写东西本来就是一个比较唯美的事,要为了写作而写作,去迎合读者被认为功利而可耻的。等到有人夸有人骂,反而就说明作品某种意义上的成功。要好好写东西,就应该脱离读者的叽叽喳喳。看看Elliot, Joyce写的那些玩艺,多少人跟在后面叫好。往往越是装B深奥的东西,就越是有更多人要掩盖自己无知,有点像希特勒说的,谎话越大,信的人就越多,于是虚伪的性质也传染上了作者,装B效颦的是越来越多。

    18世纪末发生了一件恐怖的事,其恐怖程度足以让许多骑在“authorship”这匹马上狐假虎威的装B作家瑟瑟发抖。在整理一个叫Emily Dickinson的过世老太婆的遗物时,人们发现了近两千首小诗的手稿。而Dickinson终其一生没任何诗名,只在不知名的小刊物上发表过一打不到的小诗。之后的事也没必要详叙,自然就是评论界一个个Oh-My-God,之后流芳百世。貌似文学的历史一直是目睹性质的,有作家,有作品,同时也有读者,而突然冒出来一个考古性质的奇葩,一时间让人怀疑读者的是否真的有必要存在。真正恐怖的就是,这样一个泰斗级别人物,有生之年也不过就是一个“读者”的身份,这不能不让一些趾高气扬的作者们突然之间对隔壁邻居家的王老太突然刮目相看,揣摩揣摩自己肚子里究竟有多少料。共性中总是会有点例外的个体存在,冥冥中的这些假想敌监督着作家身上的虚伪。

    瞎扯了半天,总得联系下时代。近年诸如Blog之类电子媒体的风靡让更多的人开始张口说话,神不知鬼不觉读者和作者的界定开始模糊了。当纯文学板着一张严肃的面孔继续忽略普通读者的同时,枯燥乏味如同《战争与和平》之类的巨作成就了一群写简写版的,写简写版的又成就了一群拍电影的,拍电影的又成就了一群写影评的……本来默默无闻的蚂蚱们也能开始说话了。乾坤挪移,角色互换,The puppet becomes a real boy! 人人都能发表作品的今天让本来单一的“作者-读者”关系出现了食物链的结构。而Emily Dickinson的卧龙事迹提示我们不能对这食物链的任何一层掉以轻心。看来互相搞虚伪的最终结果并不是那么糟糕,但有一点还是没变,那就是写什么都别管看的人说什么。可以因为点击率沮丧,但不能因为别人说什么沮丧。别人说什么总是不管写的人的事,为什么?因为你写什么也不关别人的事,对吧?

     

    你!虚伪的读者!- 我的同类!我的兄弟!

                                                 ——《恶之花》

    July 04

    我不是木头

    我看到一个女人躺水里,我会说这个是Ophelia;我听到有人说我已经老了,我会告诉他去看《情人》的第一句;如果你看到这里说拜托别再放这些狗屁了,我会提示毛泽东诗词里也有类似的这么一句。不是我喜欢引经据典地卖弄,而是事实上就是如此。无论我们怎么腾云驾雾七十二般变化,翻来覆去还是在历史如来佛祖般的手掌心里打滚。无论如何浩瀚的知识总是有过去的师承,无论怎么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有理论的归类。大概是个体的生活过于无聊,于是我也只能从多知道点这些玩意上去排遣。但这些不意味这我对生活麻木,因为这说明我还没放弃生活。

    从来对历史不是太感冒,因为我想不通过去发生的事到底对现实有任何的指导意义。看来是很矛盾,因为貌似我是那么喜欢把事往典故上规整。大概就是一种强迫症,我只是忍不住总是想说下,因为的确太阳地下无新事。我也理解重演的每一幕的对于个体来讲都是独特而不可替换的。——说到这里特别可笑的就是德国人早就把这种观点归结成一句谚语,Ein Mal ist kein Mal.  发生过一次的事,就好比没有发生过一样。换言之同样一件事不会发生两次。大概就是这种重复间细小的差别才让人变得敏感。

    从小我就是不爱表达细腻的小孩,特别在家人面前装的是粗枝大叶的。有人说一个人越是对某些事情敏感,就越是要把自己和自己情感保持距离。对于生活里的情感大概是太羞于表达,所以才会不知不觉中来个“有诗为证”。我只是不喜欢矫揉造作地堆砌起一些肉麻的词藻来去迎合敏锐善感的形象——特别是知道有过一个牛逼人曾经精辟地一言蔽之。

    我躺着翻来覆去,还是起来一定要写下这些废话来给你看。我不麻木,我是个活物。而且作为一个不麻木的活物我很介意被当作木头。

    说了半天,我都忘了北岛其实都说过:

    一切都是命运
    一切都是烟云
    一切都是没有结局的开始
    一切都是稍纵即逝的追寻
    一切欢乐都没有微笑
    一切苦难都没有泪痕
    一切语言都是重复